苏州要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工程款欠款纠纷,一次性向岳某、潘某支付工程款39000元
苏州要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工程款欠款纠纷,一次性向岳某、潘某支付工程款39000元。
1.案情简介
2023年11月,陈某承揽我县某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后,交由岳某、潘某负责施工。工程完工后,双方确认工程款总额为77218元。施工期间,陈某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并代付工人工资,合计30340元。岳某、潘某则主张陈某仍拖欠工程款58578元,因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,二人遂多次向信访部门反映情况。2025年4月,双方三人共同向县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。
2.调解过程
厘清事实,锚定共识
调解员首先采取“背对背”沟通方式,分别听取双方陈述,快速梳理出无争议的核心事实:工程总价77218元无误、已付款总额30340元无误、双方均有尽快解决纠纷的意愿。此步骤为后续协商建立了可信的事实基础,避免了在基本账目上无谓纠缠,将对话引入可调解的轨道。
引导权衡,聚焦核心利益
在固定共识后,调解员引导双方直面争议本质。被申请人虽提出工程质量、材料款等扣减抗辩,但均无法提供明确证据和具体金额。调解员适时向双方阐明,若坚持各自立场,则可能陷入鉴定或诉讼程序,将面临成本高、周期长、结果不确定的风险。在此基础上,引导双方进行务实权衡:申请人核心利益在于快速回笼大部分资金,被申请人核心利益在于以可承受代价彻底了结纠纷。这一引导促使双方从“争对错”转向“算得失”。
促成妥协,锁定终局方案
基于利益权衡,调解员协助双方寻求一个能立即履行且能杜绝后患的平衡方案。围绕最终支付数额,双方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一致。同时,调解员着重协助设计协议条款,明确此笔款项付清后,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即告终结,确保了调解协议的终局性和约束力,从根本上避免了后续再生纷扰。
3.调解结果
经调解,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陈某于协议签订后30日内,一次性向岳某、潘某支付工程款39000元。岳某、潘某收到上述款项后,本案所涉工程项目的所有纠纷即告彻底了结,双方互不再追究任何相关责任。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及调解员签名确认,即时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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